罕见病药物售价过高背后的原因分析

罕见病药品是针对罹患罕见病的群体而研发的药物,根据欧洲药品管理局(EMA)的调查显示,全球约不到5:10000的人患有罕见病,在欧盟成员国中大概有250,000,美国约200,000。罕见病药品的研发水平远落后于常见类疾病。相比于常见疾病的药物而言,由于罕见病患者基数小,药物进入市场的成本高,制药公司投资罕见病药物研发成本高,收益相对更少。
 
罕见病药物的售价对现行医疗制度及患者都是一项沉重的负担,由此产生了对药品可及性的担忧。问题主要在于为保证制药公司的利益现存医疗制度是否合理,药品售价是否过高。为了解罕见病药物看似天文数字的售价,仍须透过表面现象,分析其背后的根本原因。
 
为收回成本
 
最直接的观点是罕见病药物高价出售主要是为了收回在研发试验过程中的成本。尽管没有统一可接受的确切数字来表明上市药品的研发成本,但塔夫茨药物开发研究中心(Tufts Center for the Study of Drug Development)在2016年所进行的评估显示,平均成本在2.6百万美元,这项研究被多方引用。制药公司称,除去原材料和制造成本不计,售价仍应包含在研发过程中药品试验失败所花费的成本,毕竟,仅约10%的药品从起始阶段到上市一帆风顺。
 
通过提高药品售价来收回成本是制药公司所采用的一种方式。由于受众群体基数小,罕见病药品的售价通常都很高。更深层次的原因是,药企要收回药品的研发成本是受时间制约的。尽管罕见病药品研发成本高,但却相对容易仿制,因此制药方回本的时间非常有限。药品只能在受专利有效期内为药企带来收益,一旦专利到期,权利不再受到保护,相关非专利药就会流入市场。
 
有限的专利有效期
 
罕见病药品专利权决不是无限期持有的。国际和欧盟条例规定发明专利有效期最大年限为20年,在欧盟成员国中若持有追加专利有效期凭证(Supplementary Protection Certificate),可至多再延长5年。延长专利有效期合理地补偿了制药方在漫长的实验和临床试验过程中等待欧盟市场审批所耗费的时间,这也意味着罕见病药品制造方必须在有限时间内收回高额的投资成本。尽管这看上去时间很长,但相较于研发所花费的巨大成本而言,时间是很短的,由此产生了新的问题,那就是我们是否应该延长专利有效期?这会否有助于药品降价,尤其是对于罕见病药品降价的可能性而言?
 
答案仍然是不确定的,尽管更长的专利有效期使得制药公司有更多时间收回研发成本,但与药品降价没有必然联系。专利仍然面临着失效的风险,专利持有者反而会成为市场竞争的威胁,进而抬高价格以保证自己的地位。正因如此,现行的专利有效期主导着认同制药公司从自身的发明中牟利与最终使得药品惠及患者二者之间必要而微妙的平衡关系
 
鼓励新药研发
 
罕见病新药研发象征着能够从根本上改善患者生活质量的医学手段突破。若制药公司在研发之后无力回本,那么投资罕见病药品研发将毫无吸引力,所以保证制药公司能够收回研发成本并从中获利才能进一步鼓励开创性的药品研发。
 
为激励生物科技的发展并鼓励制药公司研发成本高昂,甚至可能由于患者基数小而无利可获的罕见病药品,美国政府于1983年通过了《罕见病药物法案》(Orphan Drugs Act)。在美国,罕见病新药享受着7年时间的市场垄断权,所得税和手续费的取消和减免,以及联邦和州政府对药品研发的支持。相似法案由欧盟立法系统于1999年颁布实行,赋予罕见病新药研发以同样的优待,市场垄断权还增加了3年。根据欧洲药品管理局统计,在2000年至2018年期间,共计批准164款罕见病药品上市,22项致病靶点;而在美国法案通过后,1983年至2018年间这一数字达到了503。[1]据统计2010年至2017年间,罕见病药物研发至FDA审批通过所需的平均时间是5.3年,审批罕见病致病靶点所需的时间是0.25年。[2]
 
据2019年Kavisha Jayasundara团队发表在Orphanet Journal of Rare Diseases期刊上的文章Estimating the clinical cost of drug development for orphan versus non-orphan drugs显示,该团队利用FDA罕见病数据库随机抽取了自2000年1月至2015年12月通过的100款罕见病药品与非罕见病药品,进行对比分析发现已获批罕见病药品的临床现成本(Out-of-pocket clinical cost)是1.66亿美元,常见病药品则是2.91亿美元,已获批罕见病药品的临床核定投资总额(Capitalized clinical cost)则是2.91亿美元,常见病药品则是4.12亿美元。但研究者也在文章中指出,由于与此前DiMasi团队所采取的研究方法与选用的数据不同,加之罕见疾病大多数与儿童患者相关、投资主体渠道固定、多数在第二期终止未进入第三期试验等诸多因素,此评估所得结论亦存在一定的局限性。[3]
 
2020年9月4日在英国的Mikel Berdud团队在Cost Effectiveness and Resource Allocation期刊上发表的文章Establishing a reasonable price for an orphan drug称,其利用英国国家健康与临床卓越研究所(National Institute for Health and Care Excellence,NICE)认可的药品递增成本效果阈值(质量调整生命年内2万英磅)为基准,调和研究发展过程中的投资成本与预期市场收益,估算出了合理的罕见病药品成本效果阈值价格,处于受众群体边界线时为3.91万英磅,中点为7.83万英磅,极端罕见类为93.71万英磅。[4]
 references:
[1]retrieved Feb. 19 2020 from: https://www.cms-lawnow.com/ealerts/2020/02/orphan-drugs-and-reasons-behind-their-exorbitant-prices?cc_lang=en
[2]retrieved May 14. 2019 from: https://www.pharmasalmanac.com/articles/managing-the-risks-associated-with-orphan-drug-development-and-manufacturing
[3]Jayasundara, K., Hollis, A., Krahn, M. et al. Estimating the clinical cost of drug development for orphan versus non-orphan drugs. Orphanet J Rare Dis 14, 12 (2019). https://doi.org/10.1186/s13023-018-0990-4
[4]Berdud, M., Drummond, M. & Towse, A. Establishing a reasonable price for an orphan drug. Cost Eff Resour Alloc 18, 31 (2020). https://doi.org/10.1186/s12962-020-00223-x
 

1 个评论

这篇文章太棒了,我一直想了解罕见病药物的平均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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